回复 梦里星河 : 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又重生了,而且还成了一个被驱逐出皇城的落魄皇子。又重生了?上一次,我重生在《斗罗大陆》的世界,成了史上最年轻的封号斗罗。再上一次,我降临在《斗破苍穹》的世界,斗气化马,踏破天穹。英雄联盟的世界,神雕侠侣的世界,火影忍者的世界,海贼王,西游记,洪荒......到处都有我的身影,我到底重生了多少次?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!罗天伸个懒腰,缓缓站起身子:“这一世,竟然是一个从未听过的世界?终于让我有点兴趣了!”“叮!”“提示:血脉激活......成功开启《洪荒》东皇太一模板。”“提示:血脉激活...”
回复 追梦的菜鸟: 这部《91大象传媒短视频入口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五杯咖啡 : 一面宝镜,穿越时空,在蜀山中练剑,在西游里成佛,封神大战有他的身影,亘古洪荒也曾一游。历百难,经千劫,终成圣。。